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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180214
  • 文  号: 穗公交规字〔2018〕5号
  • 实施日期: 2018年12月01日
  • 失效日期: 2023年09月06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公安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洛溪大桥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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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公交规字〔20185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洛溪大桥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洛溪大桥交通拥堵和确保桥梁安全,优化交通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继续实施洛溪大桥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及19座(含19座)以上公路客运班车(广州市内编码线路公共汽车除外)进入洛溪大桥行驶。

二、每天7时至20时禁止所有货车进入洛溪大桥行驶。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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