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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关于转发广东省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穗卫函〔2026〕37号)

  • 2026-02-14
  • 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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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各区分局,各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残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市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统一部署,切实提升我市老年期痴呆防控能力,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推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老年期痴呆防控工作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中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十五五”规划和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等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与部门协同。各区卫生健康局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区要结合本地老年人口结构、痴呆患病流行情况及服务资源现状,制定具体落实细则,细化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明确各部门职责清单和任务台账,确保《实施方案》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具体分工详见附件)。

  二、聚焦重点任务,提升服务质效

  (一)筑牢科普宣传阵地。将老年期痴呆防控科普纳入常态化健康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月、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重要节点,通过医疗机构宣传栏、社区服务中心、广电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依托老年大学、社区教育学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公众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意识,提升老年期痴呆防控知识知晓率。到2027年底前实现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及其家属防控知识知晓率不低于50%,2030年前达到80%以上。

  (二)完善筛查干预体系。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联合医院、疾控机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全覆盖的认知功能筛查与干预网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推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确保2027年底前,接受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人群认知功能初筛率不低于40%,2030年底前达到80%以上。组建由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公益组织共同参与的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和早期干预服务团队,持续深化“守护记忆”社区认知训练活动站建设,及时开展进一步评估,指导疑似认知障碍人群规范转诊,促进认知功能初筛阳性人群规范开展早期干预管理。确保干预指导率2027年、2030年分别达到40%、80%以上,疑似认知障碍人群就诊率2027年、2030年分别达到25%、50%以上。

  (三)优化诊疗康复服务。加快推进老年期痴呆全病程服务协作网建设,着力构建老年期痴呆“筛查-诊疗-康复-随访”全病程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认知障碍诊疗专科、记忆门诊建设。加强脑病科、神经内科等重点专科建设,推动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痴呆诊断、治疗及预防干预能力。将符合条件的痴呆残疾人纳入精准康复服务范围,完善社区康复、居家康复服务网络,提升康复服务可及性。

  (四)强化照护服务供给。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优先保障分散供养特困痴呆老年人家庭,逐步扩大至低保对象中的痴呆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鼓励建设痴呆老年人专门照护机构,推进痴呆照护专区建设。2027年底前,100张床位以上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痴呆照护专区(单元)设置率达到35%以上,2030年底前达到50%以上。结合“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将含痴呆老年人照护服务在内的家政服务纳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服务范围,满足痴呆老年人社区照护需求。继续试点实施长护险制度,加快探索建立普惠性商业护理保险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老年期痴呆防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公立医院规范化诊疗专科医师培训。扩大老年护理、认知症照护等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将痴呆防控知识和照护技能纳入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相关专业课程体系。支持和指导养老服务行业评价机构大力开展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推动养老行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养老服务类企业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培养协议,共同培养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业学徒。2027年底前累计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1500人次,公立医院相关专科医师300人次,痴呆老年人照护人员10万人次;2030年底前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立医院相关专科医师、痴呆老年人照护人员分别达到3000人次、800人次及22万人次。

  (六)构建友好社会环境。严厉打击侵害痴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走失痴呆老年人快速查找机制。优化公共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痴呆老年人提供“上门办”“委托办”等便民服务。在老年人友好社区创建工作中探索融入老年期痴呆友好措施,积极宣传老年痴呆友好服务,营造理解、包容、支持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保障支撑,确保落地见效

  (一)加大资金投入。各区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中央、省福彩金等上级资金支持医疗卫生、医养结合和养老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老年期痴呆疾病防控、老年期痴呆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研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提供。

  (二)强化科技支撑。鼓励本地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重点支持痴呆新型诊断技术、治疗药物、康复辅助器具等研发应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筛查评估、照护服务、康复训练等方面的应用,提升防控工作智能化水平。定期开展老年期痴呆流行病学调查,掌握本地流行情况及危险因素。

  (三)深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优势,加强与港澳及其他省(市)的交流合作,引入先进的照护培训标准、评价体系和服务模式。共建痴呆防控资源库,推动资源共享、技术共建,提升本地防控工作整体水平。

  四、加强督导评估,强化工作落实

  (一)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对照《实施方案》附表明确的8项主要指标,建立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机制,市相关责任部门将定期开展督促指导,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宣传引导作用。各区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区各部门在痴呆防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老年期痴呆应对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各区各市直相关责任部门要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卫生健康委,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粤卫老龄函〔2025〕2号)

  2.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30年)具体举措分工表.xls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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