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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港澳药械通”政策深入实施十条措施的通知

  • 2026-04-01
  • 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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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局、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市医院协会港澳药械通专委会:

  现将《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推进“港澳药械通”政策深入实施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联系人:粟时颖,   联系电话:87609349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推进“港澳药械通”政策深入实施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释放“港澳药械通”政策效能,更好对接我市国际医疗建设需求,加强与跨国药械企业合作,使更多患者获益,特制定推进“港澳药械通”政策深入实施十条措施如下。

  一、全面提升政策影响力与区域协同效能

  (一)构建常态化穗港澳三地协作机制。依托广州市医院协会“港澳药械通”专委会,联合港澳相关行业协会及重点医疗机构,建立每季度会商协作机制,围绕药械监管政策、创新药械引进、临床规范应用等核心环节,强化跨区域业务联动与标准衔接。

  (二)开展形式多样政策宣传与科普。通过官网发布、医疗机构科普、行业培训等渠道,联动省市主流媒体,聚焦患者获益与临床实效开展专题宣传;每年组织不少于2期面向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和跨国药械企业的政策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政策宣介等交流活动。

  (三)打造“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品牌。通过举办和参加广州医博会、广交会、进博会等展会,设置主题展区与分会场,以成效展板、实物展示、项目清单发布等形式,集中呈现政策成效、创新成果、合作机遇及我市国际医疗与特色专科优势,打造大湾区“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品牌。

  二、促进药械研发与临床应用有机闭环

  (四)加强企业战略对接与服务。主动对接跨国头部及创新型药械企业,推送“港澳药械通”政策、临床应用场景,引导企业将创新药械研发管线、上市布局适配“港澳药械通”政策和我市医疗需求;为企业提供临床对接、真实世界研究、成果转化等服务,吸引更多全球先进性的药械在穗落地应用。

  (五)建设高质量真实世界研究协同网络。遴选指定医疗机构组建“港澳药械通”真实世界研究示范联盟,建立完善研究设计、数据治理、方法学和药物经济学等规范标准,推动真实世界证据在临床路径优化、药械注册、医保准入等场景转化应用。

  (六)开展药械引进提质扩面专项行动。建立“临床需求导向、专家评估论证、部门统筹推进”的药械遴选机制,聚焦优势诊疗领域,加快引进临床急需、疗效确切、群众期盼的创新药械。结合我市重点专科与优势病种,遴选培育临床价值突出的2个以上药械“爆品”,优先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并逐步延伸覆盖,以点带面扩大优质药械供给。

  (七)探索立“港澳药械通”上市药械与创新药械院内常态化应用衔接机制。畅通原“港澳药械通”已上市产品院内应用衔接通道,对国内获批上市的原政策内药械,参照我市创新药械目录做法,简化准入流程,同步纳入临床应用统筹,支持优先采购与专科推广,推动从特定使用向常规应用平稳过渡。

  三、强化全流程管理与服务保障支撑

  (八)推动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机制总结提炼指定医疗机构在药械引进、审批、储存、使用等经验,在管理规范、操作指南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形成专家共识,推广可复制的制度成果;建立指定医疗机构“港澳药械通”伦理快速审查机制,加强药械临床应用监管、不良事件监测与风险处置,确保政策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九)探索创新药械临床使用激励保障机制。对境内暂无替代、临床价值突出的创新药械,鼓励指定医疗机构优化内部管理与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与创新药械临床应用相适配的激励保障细则。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调动临床引进和规范使用创新药械的积极性。

  (十)完善支付保障与跨境结算便利化。支持指定医疗机构与保险机构合作,将进口港澳药械纳入城市定制型商业医保,探索“基本医保+商业保险+社会救助”多层次支付模式;借鉴深港结算经验,规范跨境医疗费用银行结算,支持境外保险理赔集中处理,拓展国际主流电子支付方式,确保政策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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