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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举办2026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托育人才技能大赛的通知

  • 2026-05-15
  • 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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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供给”工作要求,面向托幼行业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着力提升教师、一线托育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托育联盟将联合组织2026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托育人才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托育联盟

  承办单位:广州市托育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协办单位:广州市总工会

         广州市教育局

         各区卫健局

         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

  二、竞赛时间

  2026年6月中旬。(具体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竞赛内容和要求

  (一)竞赛组别与内容

  本次大赛设教师组和从业人员组两个组别,以全面覆盖托育领域的人才培养链与在职人员发展。

  1.教师组:聚焦教学创新与技能传授能力,重点考查课程设计、实践教学示范及数字化素养。

  2.从业人员组:聚焦岗位核心技能与职业素养,重点考察标准化照护操作、应急处理、婴幼儿发展引导及家园沟通等实战能力。

  (二)参赛对象与方式

  1.教师组: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9个地市开设托育相关专业的中高职业院校在职教师,以个人赛形式参赛。

  2.从业人员组:以个人赛形式参赛。

  (1)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9个地市的各类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的在职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

  1)从事一线照护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按照报名人数超过40人,分初赛和决赛,初赛为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四级的理论知识+技能实操,前40名选手进入决赛,为技能综合实操。

  所有参赛选手须遵守职业道德,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或同类称号者不得重复参赛。

  (三)竞赛项目、级别及形式

组别

竞赛项目

赛项级别

竞赛形式

教师组

托育数字化教学与技能展示

不设等级

个人赛

从业人员组

婴幼儿医育融合照护服务实务

中级(四级)

个人赛

  (四)竞赛考核内容及权重

组别

模块

主要内容

比赛时长

分值

权重/说明

教师组

模块一:教学设计

教学整体设计、实施与反思。

8分钟

40分

独立分值

合计100分

模块二:技能教学

根据模块一的教学设计自选技能点现场教学展示。

12分钟

60分

从业

人员组

初赛

1.理论知识

职业道德、安全法规、照护知识、发展指导等。

120分钟

100分

权重30%(其中理论知识与技能实操各占50%),考核范围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中级(四级)

2.技能实操

照护技能操作、发展引导活动演示、应急处理、家园沟通情景模拟。

30分钟

100分

决赛

技能综合实操

婴幼儿回应性照护、卫生保健、早期发展引导、婴幼儿伤害处理及预防、家园共育等。

30分钟

100分

权重70%

  (五)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裁判组负责。竞赛成绩由裁判组按评分标准、评分表现评判、计分。

  2.个人成绩计分。从业人员组个人决赛个人决赛总成绩为初赛成绩+决赛成绩,按照30%、7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教师组模块一+模块二的总分排名。

  3.各竞赛组别参赛选手最终名次依据竞赛成绩确定。当出现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技能实操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四、奖项设置

  (一)参赛选手奖。各竞赛组别(教师组/从业人员组)根据其实际参赛人数,分别按以下比例设奖: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初赛理论和技能实操都合格的从业人员选手,由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证书。对已获得相同工种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手,不予重复办理。

  (三)纳入“羊城工匠”培养对象。对获得各竞赛项目第一名的广州市参赛选手,由广州市总工会优先纳入羊城工匠培育对象。

  (四)指导教师奖。对指导从业人员组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五)特别贡献奖。对大赛组织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经组委会评定,颁发“特别贡献奖”。

  (六)优胜奖。对进入决赛但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选手,颁发优胜奖。

  五、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量具,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和违规行为等,可在赛后60分钟内向监督仲裁组提交由领队或教练或选手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诉,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书面申诉内容应如实描述 包括申诉事件发生的时间、涉及人员、事件过程、申诉依据等。

  (二)仲裁。监督仲裁组在接到申诉后的60分钟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仲裁结果,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六、结果公示

  比赛成绩及排名将于赛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示,选手如对成绩与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联系赛务组。

  竞赛最终要求以技术文件通知为准。


  附件:

  1.2026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托育人才技能大赛报名须知

  2.2026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托育人才技能大赛报名表

  3.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从业人员组填写)

  4.2026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托育人才技能大赛人选个人承诺书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6日

  

附件1

  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托育人才技能大赛报名须知

  一、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24日前将选手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13926179797。

  报名资料原件,竞赛当天提交大赛工作人员:

  1.所有参赛选手填写的《2026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托育人才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2);从业人员组参赛选手增加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附件3);

  2.由参赛选手填写的《参赛选手个人承诺书》(附件4);

  3.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

  4.参赛选手工作证(在职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组须提交社保清单和单位合同证明岗位;

  5.教师组提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从业人员组提交育婴员、保育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按参赛选手提交);

  6.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相片背后正楷书写姓名)。

  二、资格审核

  1.参赛选手资格及报名资料原件初审由各选送单位负责,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及选送单位的公章,交至组委会进行复查、审核。

  2.确定选手资格: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赛,须由参赛单位于开赛2个工作日前出具书面说明,经赛项执委会核实后予以更换。如未经报备,发现实际参赛选手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情况,均不得参赛。



附件2

  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托育人才技能大赛报名表

  组  别:□教师组 □从业人员组

  填表时间:2026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院系


单位地址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QQ/邮箱













参赛人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意见

(公章)

  备注:教师组不需要填写指导教师信息;此表可扩展。



 附件3

  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从业人员组填写)

申报人姓名


性    别

£男

£女

出生年  月


要求:

近半年2寸白底彩照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劳务内地通行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外国护照                £其他个人证件

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


考生类别

£社会人员(社评机构报考)  £在校学生(院校)

当前最高学历


学历专业


发证时间


证书领取方式

邮寄到付

邮寄地址

(写明收件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

工作单位


现从事的岗位


申报职业

(工种)


申报等级

£初级(五级)   R中级(四级)   £高级(三级)

£技师(二级)   £高级技师(一级)

考试类型

£正考

£补考(£理论  £实操  £综合评审)

申报条件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现持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专业对应关系职称的证书信息

现持有证书信息

已获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证书等级

£初级(五级) £中级(四级) £高级(三级)

£技师(二级)   £高级技师(一级)

职业(工种)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已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专业技术职称

£职业资格

证书等级


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申报条件如涉及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等内容的填写工作经历

本人目前从事      岗位工作,已累计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年,具体工作经历如下: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单位名称

职务或岗位

单位联系人、电话





















工作业绩及获奖情况(可另附页及提供对应内容复印件):

个人承诺

本人知晓并理解本职业(工种)申报条件,了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1. 本人对填报信息核对无误,不再更改。

2. 本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撤销证书数据、退回补贴资金等)。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考生所报材料属实。符合有关规定的申报条件。

审核人:                 (评价机构盖章)

 


 附件4

  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托育人才技能大赛参赛选手个人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 现报名参加2026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托育人才技能大赛。

  现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符合2026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托育人才技能大赛的参赛条件。

  2.本人所提交的全部参赛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明、工作证明等参赛文件全部真实、完整、有效。

  3.本人已知悉职业技能竞赛所考取的成绩只在当次大赛生效。

  4.若由于违反上述承诺或故意的瞒骗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并愿意接受大赛组委会为此作出的一切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参赛成绩和参赛资格等。


  承诺人签名: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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