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安全、业务质效和服务水平,构建运行高效、便民利企的工作体系,助力我市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我局自2026年7月1日起优化国有土地登记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业务分工。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一)国有土地登记业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含历史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
(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业务:包括在建工程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关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服务号,登录“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我要预约”专栏,预约全市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申请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也可通过网办(包括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子系统、广州市不动产区块链金融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交登记申请。

“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服务号二维码
三、办理分工
市登记中心可办理全市国有土地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业务,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区登记中心办理属区国有土地登记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业务。
特此通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6日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地址和电话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