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烟草专卖局等21个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制定了《广州市“无事不扰”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发布。
本清单记载的761项“无事不扰”监管事项,各部门原则上不主动入企开展实地检查,但上级统一部署、转办交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投诉举报、检测监测发现违法线索等情况除外。同时,各部门、各区建立了45656户“无事不扰”监管对象清单。该清单主要用于优化政府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不作为政府部门信用评价结果。
特此通告。
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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