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三届海珠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区政协机关党总支、团区委党支部、区妇联党组进行了反馈。区有关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部署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书记蔡澍同志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严肃性、重要性、紧迫性。要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看待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以“头雁效应”引领党员干部落实好具体责任。要用好巡察成果,把整改同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同抓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和谋划推进新一年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十四五”顺利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
反馈要求,区纪委监委要全面监督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加强跟踪问效,严把质量关、进度关。区委组织部要结合职责重点督促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委巡察机构要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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