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 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南沙区财政局多措并举贯彻落实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一是推动制定《广州市南沙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根据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我区实施方案。该方案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我区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是配套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免保育教育费补助具体办法》。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根据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中落实财政补助具体要求,制定我区免保育教育费补助具体办法,明确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经费核定及分配方式、经费使用和管理要求等内容,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足额划拨补助资金、惠及全区适龄儿童。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已足额划拨2025年秋季学期免保育教育费上级补助资金、区级补助资金超4000万元,惠及我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超10000人。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会同区教育局,持续监测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实施效果、加强监管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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