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广州太医苑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就太医苑中医医院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拟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
太医苑中医医院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二、当事人
广州太医苑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三、听证时间
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
四、听证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听证室(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15楼)。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因场地有限,本次听证会限10名旁听人员参加,旁听人员名单按照预约时间先后确定。
(二)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前10分钟入场。听证会开始后停止入场。
(三)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781473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邮政编码:510000
特此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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