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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南沙区促进法律服务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 2025-08-12 19:37:10
  • 来源: 南沙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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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国发〔2022〕13号)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有关要求,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程序,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牵头对2024年12月印发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2024年修订版)》(穗南开管办规〔2024〕7号)进行了延期,形成《广州市南沙区促进法律服务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版)》(穗南开管办规〔2025〕7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下称法律服务集聚区)法律服务水平,为南沙开发开放提供法治保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示范区。

  三、主要内容

  延期后的《扶持办法》保留了原政策的主要内容,分为前言、正文、附则三部分:前言部分规定了制定目的、适用对象;正文部分为支持内容,对办公用房补贴、专业人才补贴予以扶持;附则部分对适用范围,对适用对象予以界定和说明,对申领要求、兑现原则、词语释义、实施期限等予以明确。

  四、有利举措

  (一)专项扶持。是专门针对法律服务集聚区内的法律服务企业、机构或组织的扶持办法,是为扶持法律服务业制定的专项扶持办法。

  (二)扶持力度大。办公用房补贴以办公用房场地租金为基准,第一年补贴比例为100%,第二年补贴比例为50%,第三年至第五年补贴比例为25%。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补贴期限到2026年12月31日。

  (三)针对性强。对符合条件的法律专业人才一次性给予工作补贴3万元,将吸引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进驻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使法律服务集聚区成为高端法律服务集聚总部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示范区。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2024年修订版)》(穗南开管办规〔2024〕7号)的有效期进行修改,《扶持办法》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扶持办法》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将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的具体条件在附则部分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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