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二十五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9日- 2025年7月2日)向本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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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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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
附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号 | 整改任务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第25项 | 广州市番禺区雨天污水溢流问题突出,石岗西涌发黑发臭,氨氮浓度为13.9毫克/升,属轻度黑臭;大量污水、垃圾直排雁洲河河道,COD浓度为334毫克/升,臭味扑鼻,群众反映强烈。 | 完成石岗西涌、雁洲涌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程,实现合流渠箱开闸,消除雨天污水溢流现象。 | 推进石岗西涌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2022年年底前完成石岗西涌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程,实现合流渠箱主渠截污闸及两条合流管的小截污闸开闸。 | 已完成石岗西涌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项目合计新建雨污水管道约2.9公里,已于2021年9月打开石岗西涌合流渠箱主渠及两条小合流管截污闸,石岗西涌氨氮、COD指标均值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V类水标准(氨氮≤1.5毫克/升,COD≤30毫克/升),雨天污水溢流现象已消除。 |
加快雁洲涌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及周边截污管网建设。2022年年底前完成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程,实现雁洲涌坑头村、茶东村暗涵上游截污闸及富怡路截污闸开闸,恢复渠箱的自然排洪功能;完成坑头村等临河村居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 已完成雁洲涌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及周边截污管网建设,项目合计新建雨污水管网约3.6公里,打开雁洲涌富怡路截污闸、坑头截污闸及茶东村截污设施;完成坑头村等临河村居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旧村南路、文边村河段新建雨污水管道1.4公里,雁洲涌氨氮、COD指标均值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V类水标准(氨氮≤1.5毫克/升,COD≤30毫克/升),雨天污水溢流现象已消除。 |
落实河涌保洁长效机制,进行河涌综合巡查,保持河涌水面和河岸干净整洁。 | 严格落实河涌保洁和常态化巡河机制。持续开展石岗西涌、雁洲涌河涌保洁和日常巡河工作,及时清理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沿河垃圾、水面漂浮物,保持河涌水面和河岸干净整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