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近日,广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广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广州是中国民主革命的策源地、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红色资源丰富、历史底蕴深厚。近现代以来,广州在马克思主义传播、工人运动发展、早期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形成并留存大量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精神价值的红色资源。与会单位一致认为,制定《广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有利于破解当前我市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认定标准不统一、管理体制不顺畅、保护责任不落实、经费保障不足、活化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对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城市文脉具有重要意义。与会单位围绕红色资源定义、认定标准、名录管理、部门职责、资金保障、传承利用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充分吸收与会代表意见,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坚持务实管用、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中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制度实效。

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建山主持,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档案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社科联,市委党校、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市档案馆、市社科院等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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