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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动停车收费降价改革

  • 2026-08-27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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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重点区域道路临时泊位单次最高省128元

  广州市民停车缴费将更划算!记者8月26日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车计费单位从半小时缩短至15分钟,中心六区重点区域道路泊位单次最高收费从328元降至200元,降幅近四成;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24小时最高限价同步下调。

  新规最直观的变化是计费“粒度”更细了。此前,车主在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车,不足半小时也按半小时计费。新版《办法》统一将计费单位时长缩短至15分钟。停车时长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照一个计费单位计费。同时鼓励停车场经营者设置更短的计费单位,减少市民停车支出。

  道路停车泊位的调整幅度更为显著。收费时段方面,工作日由“7:30—21:30”缩减至“7:30—20:00”,非工作日由“10:00—21:30”缩减至“10:00—20:00”,每晚提前一个半小时进入免费时段。重点区域第三阶梯收费标准从26元/小时降至20元/小时,单次最高限价从工作日328元、非工作日263元分别降至200元和182元。这意味着,在重点区域长时间停放的车主,单次最多可少付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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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方面,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六区24小时最高限价从45元下调至35元,南沙、花都、番禺、从化、增城五区从27元下调至21元。这一调整直接惠及前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的市民。

  《办法》同时保留并优化了多项民生减免政策:所有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停车场,车辆停放不超过15分钟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每日首次进入同一场站并在专用泊位充电,可享1小时免费停车优惠;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应急抢险车辆等群体也对应有减免措施。

  据了解,此次调整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在保持收费政策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通过缩短计费单位、下调收费标准、缩短收费时段等措施,切实回应群众对降低停车成本的诉求。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停车场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新规落地执行。同时,《办法》鼓励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停车场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多减免优惠,具体方案由各经营主体结合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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