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最新服务 > 公用事业

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指引出台 一家门店不达标 总部整体不合格

  • 2026-08-09
  • 来源:广州日报
  • 分享到
  • -

  8月7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实施指引(试行)》,率先将评价“探头”从门店延伸至连锁企业总部,为热气腾腾的“舌尖上的广府文化”再添一把火。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总部指引》,正是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与《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地方立法的一次精准“嫁接”——既压实总部法定责任,又激活传统门店评价制度,形成“门店+总部”双层把关、闭环管理的创新模式。

  指引的亮点在于“两个维度、一条红线”。

  第一个维度,看总部自身“有没有能力管”。评价体系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通过”。总部是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架构?人员、经费、制度是否配齐到位?是否建立常态化巡店、考核、培训机制?采购、配送、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有无标准化操作规程?这些构成对总部管理能力的“全面体检”。

  第二个维度,看总部对门店“有没有真正管住”。制度不仅要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更要落到每一家门店后厨的操作台上。评价将追踪门店是否按规定开展日常自查,发现问题能否及时上报、形成整改闭环,进货查验、食品储存和配送是否符合规范。总部体系建得再好,门店落不了地,就是“空转”。

  最受关注的是那条“红线”——门店全覆盖,一票否决。《总部指引》明确,总部旗下位于广州市区域内的所有门店,均须全部符合此前公布的门店评价标准。任一家门店不达标,该总部即视为整体评价不合格。这一设计,彻底堵住了总部“只管招牌不管品质”的漏洞,倒逼连锁企业必须对每一家分店“既管面子,更管里子”。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怎么申报?

  《总部指引》明确,申请参评的企业总部应依法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10家及以上门店,依法取得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连锁管理”的食品经营许可。参评企业总部及其申请的门店,均应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使用统一商号(字号),具有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组织架构、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总部评价与门店评价遵循同样的原则——自愿申报、免费参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有意向申报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需填写《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申请表》,并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送交总部注册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8月14日前报送至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政府网站找错


关注 · 广州政府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