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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四好”建设行动方案 引导新建住房建设“好房子”

  • 2026-05-13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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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区试点建“四好”标杆项目

  5月12日,《广州市“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这是4月30日广州楼市“穗八条”提到的内容。方案明确,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南沙区将创建全市“四好”建设试点区,省、市、区共建打造“好房子”科技公园,在中心城区、产业园区、轨道站点周边等区位,打造不少于20个新建的“好小区”样板。

  工作目标:至2030年“四好”理念实现全面推广

  方案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一体化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至2030年,“四好”理念实现全面推广,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全链条提升,“四好”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面按“好房子”标准建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加速转型升级,城市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

  五大重点任务

  优化布局:新增宅地优先分布轨交站点、就业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周边

  方案提出,编制“四好”建设总体实施规划。综合分析区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产城融合等因素,构建“市域—分区—单元”三级“四好”建设实施体系。合理设定“好房子”相关地块规划指标及管控要求,引导新增居住用地优先在轨道交通站点、就业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周边布局,促进“职住交服”空间协同。

  方案要求,结合生活圈、全龄友好、海绵城市等相关要求,从用户需求、物业与公共服务保障、全生命周期监管等方面出发,构建科学有效的“四好”指标体系。探索建立“评星定级”机制,鼓励企业主动对标持续提升住宅产品设计与供给。

  建设试点:海珠、天河、白云、花都、南沙共五区

  方案明确,打造“四好”建设试点区。支持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南沙区创建全市“四好”建设试点区,努力实现项目试点、机制完善、产业培育和群众受益多目标共赢。各试点区结合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标杆项目。省、市、区共建,打造“好房子”科技公园,分区域集中展示“好房子”全尺寸样板间、智能建造与模块化建筑、好产品、好建材等创新实践成果,让公众对“好房子”标准可观、可感、可体验。

  新老结合,建设“好房子”。引导新建住房建设“好房子”,打造一批新建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样板(不少于20个)。选择有条件的项目开展老房子改造“好房子”试点(不少于10个)。

  提升品质,建设“好小区”。推动建设一批基础较好的老旧小区改造“好小区”项目,因地制宜增加完善类和提升类的要素及设施建设,提升老旧小区建设品质。根据“四好”规划,在中心城区、产业园区、轨道站点周边等区位,打造一批新建的“好小区”样板(不少于20个)。

  补齐短板,建设“好社区”。结合未来社区(完整社区)试点,落实社区生活圈、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要求,统筹设置“集中服务式”社区服务综合体,打造“好社区”项目(不少于10个)。

  完善设施,建设“好城区”。结合“四好”评估情况和未来城市、绿色生态(低碳)城区试点,持续谋划“好城区”补短板设施建设项目和重点地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镇街为单位打造“好城区”试点(不少于5个)。

  加强监管:贯穿土地出让、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全流程

  方案要求,构建多部门合力的监管机制,协同加强“好房子”建设全流程监管。在土地出让阶段,将“好房子”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出让合同。在设计阶段,将“好房子”相关指标和标准要求纳入施工图设计审查范围;在施工阶段,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模块化箱体的生产质量纳入监管范围,督促参建单位落实质量管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材料进场报审报验制度及关键工序施工验收,加强抽查抽测;在竣工验收阶段,将“好房子”相关建设内容纳入竣工验收资料要求。

  方案明确,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推动各领域对“好房子”建设、管理的政策协同。推动小区物业微型应急消防站建设,提升基层消防减灾能力。完善住房、小区、社区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安全联合值守中心或小型消防救援站。

  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与“好房子”项目开展需求对接

  方案提出,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对照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性贷款等各类资金申报要求,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好房子”项目开展需求对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统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现有保险,创新打造“好房子”保险体系。支持加强供应链融资提升产业链韧性,鼓励发展基于“好房子”建设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担保融资等业务,探索“好房子”产业链的信用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购买“好房子”的消费者提供多元金融服务。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支持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好房子”。

  方案要求,推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丰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类型,实现“全生命周期”服务设施精准化配置。鼓励新建地区和存量地区,分类采用“集中服务式”和“功能簇群式”公服设施布局模式,推行公服设施指标弹性管控,优化公服设施详细规划正向调整流程,支持在建或已建项目增加公服设施建筑面积、公服设施功能灵活调整。

  赋能产业:发展“好房子”产业链 培育骨干企业重点产品

  方案明确,支持“四好”相关研究项目申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计划,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地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攻关,将更多好产品、好材料、好工艺、好技术推广运用到“四好”建设中。引导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建设科技研究中心,推动建筑产业技术创新,提升住房品质。

  方案还提到,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推广数字家庭建设,复制推广番禺区“先锋社区”先进经验。推动建立市级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将物业服务、社区服务事项纳入,提升便民服务和运维服务水平。依托“好房子”建设场景,绘制包含设计、生产、施工、装修、智能家居等产业链的广州“好房子”产业图谱,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因地制宜发展“好房子”产业链,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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