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已经省地税局、财政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地税局、财政局反映。
2009年12月
根据省地税局、财政厅《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土地等级及税额。
工业用地土地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
二、各等级土地具体范围。
工业用地一级至四级土地具体范围分别适用《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
工业用地五级土地具体范围适用穗府〔
三、工业用地判断标准按房地产权属证书土地用途确定。
四、本标准自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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