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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0年3月10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0〕3号,下文简称《实施办法》)。我市依托该办法打造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精品项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该文件有效期五年,已于2025年3月10日届满失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已迈入新阶段,对政策举措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4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广州列入新一轮国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住建部工作要求,在系统总结近年广州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聚焦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难点痛点堵点,从促进合理利用的“小切口”出发重新制订《实施办法》,从解决“怎么保下来”转向探索“如何用起来”,从单体保护转向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要素系统保护、整体保护,核心是在新时代城乡建设中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探索活化利用的“新”与“优”。
二、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办法》包括总则、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审批监管等29条,主要建立了以下六项制度。
(一)强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机制,常态长效“管到底”。
建立健全从普查认定、挂牌建档、数字测绘到编制规划、确定保护责任人、资源归集、合理利用、修缮报批以及巡查监管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实施办法》在《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对重要环节分情形拆解细化,建立权属定期核查制度,进一步明晰无主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的确认程序及合理利用、运营管理权限。完善从土地收储到出让后的保护责任人确定及其确权登记等程序。支持第三方运营主体可通过多种方式归集历史建筑产权,统一实施运营管理,提升资产价值。进一步明确历史建筑首次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与要求,确保历史建筑全生命周期“有人管、管到底、管得好”。
(二)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实施机制,惠民利民“解民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居民主体地位,《实施办法》形成“政策激励+资金支持+技术支撑+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的组合拳。政策激励、自主更新,鼓励多功能使用,支持住宅厨卫成套化改造,首创“跨权属”的空间整合利用机制,切实回应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核心诉求。资金支持、惠民利民,面向不同主体实施差异化补助支持。技术支撑、提升质效,免费为居民提供三维测绘成果与技术咨询服务,引导传统工匠与材料企业参与修缮。社会参与、多元共创,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参与,让保护利用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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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构建“全主体全环节”协同制度,激活发展“动力源”。
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与城市更新、土地出让、乡村振兴等全环节协同实施,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建筑面积奖励、改造成本核算、宅基地置换等激励政策。针对居民主体,支持增设消防楼梯等适应性改造,针对困难居民,建立“代修-收购-产权置换”的支持路径。针对企业主体,注重权益保障,放宽租金和租期限制,创新“以修代租”模式,疏通运营障碍,让各方主体参与有甜头、活化有奔头。
(四)推行“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功能转变“免审批”。
构建精细化、可操作的历史建筑多功能使用业态引导和审查机制,《实施办法》健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通过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在历史建筑内生产、存放、经营危险物品,以及开展损害建筑本体或违反保护规划的经营活动。以正面引导形式,鼓励将历史建筑用作纪念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等与建筑历史文化相契合的业态。改变功能符合正面清单要求的,无需经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批,让历史建筑多功能使用更简便、更灵活。

塱头古村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践成效
(五)创新“一站式”修缮审批制度,践行服务“零距离”。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施办法》创新建立历史建筑修缮利用“一站式”审批服务机制,切实降低企业与居民的保护利用门槛。前期技术咨询指引办理修缮审批、申请补助等相关手续,让群众“少跑一公里”。审批“一站式”服务,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的模式统一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等事项,从“多头跑、多次办”转向“一窗报、同步办”,让群众“快跑一公里”,真正把方便送到家门口。
(六)完善传统工匠和技艺传承机制,守正创新“融古今”。
针对历史建筑结构老化、防灾能力不足的问题,《实施办法》强调优先采用传统工艺、传统技术、传统材料进行历史建筑维护和修缮。鼓励传统技艺传承与专业人才培养,建立修缮工匠推荐名录,支持传统构件材料生产基地建设,扶持传统材料生产制造企业,提升行业专业化水平,确保历史建筑“材有所出、技有所承”。在此基础上,明确支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设备,针对性增强历史建筑的防灾、防潮、防涝等性能,实现历史建筑“科技赋能、技术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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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作为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的核心成果,进一步丰富了广州新时代“1+2+N”历史建筑法规政策与技术指引体系。广州依托试点工作,在政策、标准、技术、方法、管理全方位探索,对历史建筑绝不是简单地“保下来”“管起来”,而是要贯彻新理念、新要求,通过推进和实施创新、务实的行动,让历史建筑在有效保护中“活起来”,在充分利用中“火起来”。

广州“1+2+N”历史建筑法规政策与技术指引体系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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