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1984年,广州首创“门前三包”制度,四十余年来在激发市民主人翁意识、维护市容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该制度落地实施的重要载体,《大阳城集团娱乐视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告》(穗府规〔2021〕5号)(以下简称《通告》)自2021年7月施行以来,有效促进了我市市容环境品质的稳步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
当前,随着城市经济形态和治理内涵持续深化拓展,省委、市委对深化“门前三包”提质增效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沿街商户对临时外摆等灵活经营模式的诉求也日益多元,现行工作中还存在部门协同不够健全、责任主体内生动力不够足、监管方式较为传统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制度效能的充分释放。为主动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积极回应商户经营新诉求、全面落实省市工作新要求,有必要对《通告》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优化责任内容。在保留“三净”“三好”“三不”整体框架的基础上,对“门前三包”具体责任内容进行系统性优化。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门前三包”责任义务:
1.包环境干净。
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
立面干净:无垢渍,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刻画;
门面干净:橱窗、窗台及门楣无污垢杂物。
2.包容貌整洁。
招牌完好:无破损、脏污、缺字或断亮;
物品摆好:不擅自占用公共空间摆放物品;
设施护好:不损坏、占用或移动公共设施。
3.包秩序良好。
不乱搭建:不擅自搭建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不乱停放:有序规范停放非机动车;
不乱拉挂:不乱拉挂条幅、吊挂杂物、晾晒物品。
责任人对他人在责任区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或发现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现象的,可以向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举报,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管理和执法工作。
(二)细化责任主体认定。明确实行物业管理居住区、机团单位、临街店铺、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交通设施、岸线水域、施工工地等责任区的责任人确定标准,并对未尽情形做了兜底规定。
(三)明确责任范围划分。责任区的范围遵循全覆盖、不交叉、界限清晰的原则划定:
横向: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沿街总长。
纵向: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包括围墙)墙基至城市道路人行道外沿。
立面: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的外立面。
(四)强化协同共治合力。围绕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重点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压实行业管理责任,明确“管行业必须管门前”要求,加强对所管领域、所属单位的指导与督促。二是深化社会自治自律机制,鼓励建立“门前三包”商户联盟等自律自治组织,引导商户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是强化机团单位示范引领机制,强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带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五)创新精细治理措施。着力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有活力的城市环境,新增三项措施。一是强化正向激励,鼓励探索积分兑换、礼品发放、政务服务便利等激励措施,对自觉履行责任或积极参与监督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二是规范外摆举措,各区可结合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等,在具备条件的商圈和路段,选取商业用地红线内、步行街范围等不影响交通通行和居民正常生活的区域,探索规范开展商业经营外摆活动。三是强化科技赋能,各部门加强信息协同共享,推进 “一店一码一档”智能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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