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禺区人民政府:
6月14日8时2分,你区沙湾镇龙湾村三莲坊15号五金厂一名工人被抛光机割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 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分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并部署相关部门举一反三,严查严控风险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要发挥事故调查“溢出”效应,正确处理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镇街执法事项回收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关系,切实加大应急管理部门“责任田”精准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班会,严防安全“三违”。
二是请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事故发生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经市安委办同意后,再由你区政府批复结案。
此函。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附件: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番禺沙湾“6·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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