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7年6月13日核发拆许字〔2007〕第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7〕9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现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26〕第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产业用地。
二、拆迁地点和范围:广州开发区力康路4号、6号、10号、12号、14号、16号、20号。
三、拆迁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拆迁实施单位: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
五、拆迁期限:2025年12月13日至2026年12月12日止。
六、该项目已开展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形成《力康公司职工宿舍搬迁(2)其他附属物拆迁工程(20061335000802000)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并按程序完成了部门意见征询、专家评审及社会公示。拆迁人应严格按照我市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地块内房屋的拆卸工作。
七、拆迁人员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应当佩带相关证件;未佩带相关证件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
八、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大阳城集团娱乐视频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020-37890824、37890829)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九、相关资料可以向拆迁人索取。
拆迁人联系地址:科学城揽月路66号三楼
联系电话:32211236
联系人:郭清怡
拆迁人员名单:钟艺泉、郭清怡、董彦君、陈木清、郭世科、胡登、苏挺、陈镇宏、钟柱坚、苏广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询网址:zfcj.gz.gov.cn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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