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GSZB25C0240G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艺术中学黄埔校区移动琴房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雅诺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兰州路659号伊普诺康行政楼A座436室
法定代表人:杨军
被投诉人1:广州市艺术中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580号
被投诉人2: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
相关供应商:广东易标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易标家具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村东路29号整套(部位:C309)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5年10月6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案件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由于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大阳城集团娱乐视频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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