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GZSW26156HG1059
二、项目名称:广州大学2026年实验中心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横港镇莫家南路5-6号
法定代表人:梁家英
被投诉人1:广州大学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被投诉人2: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相关供应商:广州正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2号10楼自编1009-1010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4月15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采购文件设置不合法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1-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案件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由于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大阳城集团娱乐视频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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