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19中国旅游日”来临之际,为持续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引导行业诚信经营、游客理性消费,广州市将2026年以来查处的两宗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为鉴,强化行业警示震慑,提升游客风险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的旅游消费环境。
案例一:付某某假冒旅行社名义散发旅游宣传单招徕游客案
根据群众投诉线索,2025年9月,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付某某进行调查询问并核查相关证据材料,发现付某某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并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付某某在广州塔周边以“广州某某旅行社”名义发放旅游宣传单,私自招徕游客参加“四天三晚港澳经典海洋线路”旅游团,收取团费后,为游客包价安排交通、餐饮、住宿等,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参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4目之规定,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付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76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广州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案
根据移送线索,2025年12月16日,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州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广州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借给无旅游资质人员严某,其利用该资质承接了潮汕五天四晚旅游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7天,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丁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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