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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旅游市场典型案例(2026年第二批)

  • 2026-06-17
  •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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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2026年4月,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并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情况下,在其运营的微信小程序上架“香港麦理浩径2日”旅游产品,可以在线支付预订和签订旅游合同,并有4名游客报团出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三)项第4目规定,对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76元,罚款1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7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谢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广州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2026年3月,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州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情形并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广州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相关主体依托互联网开展旅游产品宣传、招揽游客并落地组织出游,线上宣传载明的服务标准、行程安排与实际履约内容差距明显,宣传内容不实、误导消费者,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相关规定,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广州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80元、罚款人民币27500元;对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罚款人民币11000元。

  案例三:广东某某国际旅行社未按期报告导游信息变更情况案

  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反映,广东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注册执业的导游林某涉嫌多次以垫付款项名义骗取游客钱财不予归还。2025年11月5日,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东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期报告导游信息变更的违法情形并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林某在该公司注册执业但未实际到岗,该公司从未给予林某委派过团队服务、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未支付任何劳动报酬。该公司与导游林某并无实质的劳动关系,亦未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更新系统状态,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照《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给予广东某某国际旅行社罚款人民币3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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