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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旅游市场典型案例(2026年第三批)

  • 2026-09-21
  •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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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文旅市场即将迎来出行和消费高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中秋国庆假期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及假日市场工作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文旅市场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违规组织高风险旅游活动等突出违法问题,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引导旅游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醒广大旅游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辨别能力,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自觉远离各类旅游消费陷阱,切实维护广大旅游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中秋国庆假日文旅市场安全平稳有序,现公布第三批旅游市场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旅游者参与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案

  根据上级交办线索,2026年6月1日,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安排旅游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活动,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组织2名领队带领19名游客进入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桥镇狗尾嶂森林高火险区开展环线穿越活动。该区域在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擅自进入,禁止组织旅游活动,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一条以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业整顿7日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彭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广东某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某营业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移送线索,2026年8月13日,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东某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某营业部开展检查,发现该营业部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营业部以提供旅游线路咨询、包车服务为噱头,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实际开展旅行社招徕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以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二目的规定,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营业部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572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梁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根据投诉线索,2026年4月17日,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某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分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分公司以推销“商务旅行套票”旅游产品为噱头发布不实宣传信息,误导旅游者消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二目的规定,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99元、罚款人民币4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程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广州某研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案

  根据网络巡查线索,2026年7月30日,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州某研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研学旅游产品,共招徕21名旅游者,线下签订纸质旅游合同,但未按规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上传包价旅游合同相关信息,该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广州某旅行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场所未按规定备案案

  根据执法检查线索,2026年4月,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州某旅行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变更经营场所未按规定备案,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已完成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变更,但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旅游主管部门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变更备案手续,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广州某旅行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2026年7月29日,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州某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自有微信小程序发布“198元越南6天5晚”旅游产品,宣传页面未标明价格适用限制条件,也未标注实际承接组团业务的旅行社主体,宣传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足以误导普通消费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2目、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7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牛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2026年3月,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通过互联网开展旅游招徕,线上对外公示的宣传内容,与实际行程的服务标准、行程安排存在明显差异,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相关规定,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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