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当事人因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违法行为,白云区局于2024年9月23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穗云市监处罚〔2024〕1823号)。2025年2月27日,当事人生产“琪瑟水润倍护隔离防晒乳SPF50+” (产品注册号:国妆特字20233279,批号:GB2701)7206盒,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和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抽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2025A09038、2025CKH0520)均显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当事人又因生产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白云区局于2025年10月31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穗云市监处罚〔2025〕17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