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疾控局监督一司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等产品抽检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监督一便函〔2025〕7号)的文件精神和省疾控局工作部署,近期我委对广州市辖区内药店等经营单位开展了抗(抑)菌制剂抽检工作,现将抽检结果予以通告。本次共抽检7款抗(抑)菌制剂,经检测,其中4款检测结果合格,3款检测结果不合格(检出地塞米松),检测结果详见附表。
针对抽检不合格的抗(抑)菌制剂,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已责令经营单位下架相关产品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相关线索均已发函移交生产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在此,我委提醒广大市民,抗(抑)菌制剂属于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请在购买时注意辨别。
特此通告。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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