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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6年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通告

  • 2026-01-28
  • 来源: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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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市本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配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望庐花园

  望庐花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广云路216号,近地铁2号线江夏站、黄边站,由广州安居集团所属广州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安居投资公司)进行销售,本次推出的楼栋为7#,供应房源97套,房屋户型、套数等情况详见下表:

  (二)萝岗和苑

  萝岗和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以西,由广州安居集团所属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城投住房租赁公司)进行销售,本次供应房源688套,房屋户型、套数等情况详见下表:

  上述两个项目的房源明细表详见附件1。

  二、销售价格

  (一)望庐花园

  望庐花园项目销售基准价为22800元/平方米。单套房屋销售价格由广州安居集团根据《办法》和《细则》相关规定,在销售基准价2280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结合房屋楼层、朝向等因素在±20%的范围内调整确定。该项目供应97套房屋的单套销售价格约18240元/平方米—27360元/平方米。具体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在“穗安居”服务号和项目销售现场公布。

  (二)萝岗和苑

  萝岗和苑项目销售基准价为15800元/平方米。单套房屋销售价格由广州安居集团根据《办法》和《细则》相关规定,在销售基准价1580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结合房屋楼层、朝向等因素在±20%的范围内调整确定。本批供应的688套房屋的单套销售价格约13144元/平方米—17466元/平方米,具体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在“穗安居”服务号和项目销售现场公布。

  三、申购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购家庭应当确定1名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为共同申请人。

  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士符合户籍家庭申请条件的,主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符合人才家庭申请条件的,主申请人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

  (一)户籍家庭申请条件

  户籍家庭(含单身人士,下同)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2.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应当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

  3.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限价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4.主申请人申购前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满36个月且申购时处于在保状态,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算在内。主申请人年满50周岁的,不受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时限及状态限制。

  (二)人才家庭申请条件

  人才家庭(含单身人士,下同)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须符合以下人才认定情形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境外院校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卡人。

  2.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应当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

  3.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限价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4.主申请人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需全职在穗工作;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购前需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其他人才申购前需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4个月,申购时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处于在保状态,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算在内。

  申购条件涉及对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交、自有产权住房等时间的计算,以2025年12月31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同时符合户籍家庭申购条件和人才家庭申购条件的,可以自主选择一个类别申请购买,仅限购买一套。

  四、申购配售程序

  (一)提出申购(2026年2月2日至2月13日)

  申请家庭可在2026年2月2日上午10时至2月13日下午17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市本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公共服务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在申购本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无需选定具体项目,选房认购时再选定项目及房源。

  (二)确定参加资格审核家庭名单(2026年2月25日)

  所有申请购买本批项目房源的家庭均参加资格审核,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申请家庭名单(即参加资格审核家庭名单)。

  (三)联网审核、公示、异议处理、审核结果通告(2026年2月26日至4月下旬)

  公布参加资格审核家庭名单次日,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对名单中家庭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完成全部审核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在规定时间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申请家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网址、查询方式等信息将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家庭。

  申请家庭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市本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异议复核”公共服务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提交异议复核申请,也可在公示期间向区住房保障部门书面申请异议复核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内向区住房保障部门书面申请异议复核,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异议复核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出具异议复核处理结果。

  公示及异议复核完成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公布网站、查询方式等具体信息将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家庭。

  (四)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预计2026年5月上旬)

  资格审核结果公布后,由广州安居集团举行公开摇号仪式,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会同广州安居集团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摇号结果。

  (五)发布选房通告(预计2026年5月中旬)

  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后,广州安居集团(安居投资公司、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将在项目销售现场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选房通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及批次安排等。广州安居集团将根据申请家庭申购时选择的送达方式(线上送达/邮寄送达)发放选房通知书,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将选房认购重点事项告知申请家庭。请申请家庭确保电话准确、畅通,并注意及时接听电话或查阅短信。

  (六)选房认购(预计2026年5月下旬起)

  本批房源选房认购在广州安居生活体验馆(黄埔区水西路143号)举行,申请家庭按照已公布的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现场选房,现场选房时选定具体项目和房源,并在选房认购当天签订《选房认购书》或《弃购确认书》。

  (七)合同签订(预计2026年5月下旬起)

  1.申请家庭签订《选房认购书》后,原则上应当在选房认购后7天内与安居投资公司或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签订《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现售)》(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附件,以下简称《买卖合同》)。

  2.望庐花园和萝岗和苑项目的《买卖合同》、合作按揭银行联系方式和银行按揭贷款文件详见“穗安居”服务号发布内容。

  (八)产权办理

  申请家庭分别与项目产权单位安居投资公司或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共同办理不动产权转移手续。

  (九)交付入住

  望庐花园和萝岗和苑项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现房,交付时间原则上在《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具体时间以《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五、现场开放安排

  望庐花园和萝岗和苑项目设立营销中心,样板房开放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至6月30日,每天9:00-18:00。

  (一)望庐花园和萝岗和苑项目的资格审核结果告、确定选房顺序号、发布选房告、选房认购、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相应提前或延后,请申家庭实时关注并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准备补正补齐资料、安排选房时间、筹措首付款等)

  (二)望庐花园项目销售热线为020-83621021、020-83621024、020-83621025、020-83621026;萝岗和苑项目销售热线为020-31700654、020-31709274、020-86688566、020-31700294。热线工作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6月30日,每天9:00-18:00。

  (三)申请家庭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性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或住房组合贷款等付款方式,允许承购人将所购房屋用于办理购买本住房的贷款抵押,不同付款方式的购房价格相同。选择提取公积金支付部分首付款的申请家庭,应在签署《选房认购书》之日起7日内先行支付不少于10万元的首付款,以及首期维修资金。每套房屋首期维修资金=认购房屋建筑面积×105元/m2

  (四)望庐花园和萝岗和苑项目的基本信息(含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费收费标准等)、项目周边影响因素情况说明、红线内不利因素情况说明等在“穗安居”服务号发布和销售现场公示,由安居投资公司或城投住房租赁公司负责解释。申请家庭如发现项目销售现场违反《细则》第八条规定或省、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规定的,可以通过广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系电话:020-12345)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反映。

  (五)承购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屋产权流转等后续管理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房源明细表

  2.2026年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问题说明

  3.市本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办理指引及模板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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