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6日18时2分许,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道永兴村和兴北街9号东侧地块发生一起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火灾事故,造成1人受伤、20辆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75.58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均作出批示,并提出工作要求。省安委办对该起事故实行督办。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局和白云区人民政府参加的广州白云“12·6”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资料调阅、人员问询、调查取证、检测鉴定、视频分析和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调查组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剖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总结事故主要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组认定,广州白云“12·6”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广州嘉和兴发展有限公司驾驶员何承运利用过气工具,对危运车辆上燃气气瓶违法冒险过气,由于软管接头与气瓶之间连接不可靠,造成液化气大量泄漏,由于整套过气工具既无紧急切断装置又非防爆电器,产生的电气火花引燃泄漏的液化气,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火焰燃烧烘烤车上其它气瓶,导致部分气瓶阀门熔损泄漏,部分超压发生物理爆炸,火势蔓延。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企业有关驾驶员、主要负责人和过气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对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履职方面线索移送纪检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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